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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一审被判无期

2009年09月11日 16:55 来源于 caijing
在今天(9月11日)下午的一审宣判中,陈水扁夫妇皆遭重判

  9月11日下午4时,台北地方法院宣布,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及“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和“洗钱案”多起弊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被剥夺公权终身,被课罚金2亿新台币。陈水扁已经就一审提出上诉。

  其中,陈水扁因“国务机要费案”涉贪污伪造文书,判无期徒刑,“洗钱案”判刑八年,“龙潭购地案”涉及收贿,遭判20年。

  而其夫人吴淑珍除上述三案外,也在“南港展览馆案”中被列为被告,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被课罚金3亿新台币。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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