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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对司法机关重要干部实行财产申报制

记者 贺信 欧阳洪亮
2009年12月04日 08:49
重庆财产申报制度试点从司法系统开始,不排除和打黑除恶斗争集中暴露出该系统的流弊有关

  【财新网】(记者 贺信 欧阳洪亮)对重庆司法机关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将实行财产申报制度——适逢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审判阶段,这一举动备受舆论关注。

  12月2日,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通过《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司法机关部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试点。

  被誉为“终端反腐”机制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已有一些制度建设。近年来,包括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先后推出各有特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尝试。因打黑除恶行动而成为舆论焦点的重庆,此时专门提出就司法机关重要领导试行财产申报制度,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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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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