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伦等人涉黑案在12月8日开庭审理。该团伙2004年即已引起有关方面重视,重庆高层领导批示要求严惩。即便如此,王天伦等人仍因保护伞的庇护而长期逍遥法外。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将持续四天。在12月9日庭审中,公诉人透露,2004年11月17日,时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曾批示说,要汇总信息,广开渠道,及时查证惩处。
公诉人展示的证据显示,朱明国的批示,源于2004年11月5日群众举报王天伦涉黑团伙活动猖狂。此后,2005年、2007年以及2009年,公安机关不断收到举报及信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