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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或将界分公益与商业拆迁

记者 罗洁琪
2009年12月17日 15:11
学者建议以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为标准严格区分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涉及商业利益的开发由开发商与业主平等协商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12月16日早晨,数名国内知名法学家行色匆匆地赶到位于北京什刹海东侧的金台宾馆。国务院法制办主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下称“新拆迁条例”》)专家座谈会在此召开。

  两年前,这部条例草案就曾提交国务院审议,然而,如今再度被关注和热议,竟是以一个市民的生命为代价。11月13日,成都市民唐福珍为阻止强制拆迁而自焚,不治身亡。唐福珍之死,被寄予沉重的法治期望——终结现行拆迁制度,犹如六年前的“孙志刚之死”终结收容遣送制度一样。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修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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