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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会致函国务院要求放宽减免税限制

2009年12月22日 18:42 来源于 财新网
基金会方面认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及免税收入认定的文件违反上位法,将对中国的基金会和公益慈善事业造成严重阻碍

  【财新网】(记者 兰方)非营利组织税收减免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2009年12月22日,南都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九家基金会负责人联合致函国务院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质疑两部门制定的两份非营利组织税收问题的文件。

  这两份文件分别为《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下称《免税收入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资格认定通知》)。诸基金会认为,由两部门制定的两份通知与《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存在抵触,限制了部分非营利组织的合法权利,要求国务院对两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修法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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