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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富姐”吴英上诉鸣冤

2009年12月29日 13:44 来源于 财新网
借款3.8亿元的行为是民间借贷还是集资诈骗,此项定性关乎吴英28岁的生命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12月28日,上诉期限最后一天,被羁押在浙江金华市看守所的吴英提交上诉状,为自己鸣冤。此前,她一审被判死刑。

  吴英,浙江省本色控股集团(下称本色集团)的法人代表。2006年4月至10月间,吴英成立了近十家公司,注册资金共计1亿多元,跨域房地产、酒店、建筑建设和装潢、汽车美容等多个行业。2006年10月10日,吴英又斥资1亿元成立本色集团。是年,她25岁。

  然而,此般荣华犹如炫目的流星。四个月之后,2007年2月 7日,吴英在北京首都机场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以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2009年1月4日,被以集资诈骗罪之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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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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