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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成“中华慈善奖”评选指标

2010年01月06日 10:51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表示,如果企业存在污染、工资拖欠等行为,将无缘该奖项。是否会禁止烟草企业入围,目前尚无定论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企业的社会责任,将作为2009年“中华慈善奖”评审的软性指标。如果企业没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将不能获得该奖。

  2010年1月5日,在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透露了上述信息。

  “中华慈善奖”2005年成立,是中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其目的是为了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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