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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拟取消就业入学乙肝检查

2010年01月21日 18:03 来源于 财新网
强调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但专家指出其他领域仍存在严重就业歧视,中国应当制定反就业歧视领域的基本法律

  【财新网】(实习记者 胡雅君 记者 兰方)在学校及用人单位对乙肝携带者进行“甄别-判断评价-区别对待”的整个行为链条中,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成为链条的第一个环节。

  2009年1月21日,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出台《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七日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消灭乙肝歧视行动链条的第一环节。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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