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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通报渭南“问题乳制品”案情

2010年02月03日 21:26 来源于 财新网
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一人被取保候审

  【财新网】(记者 于东方)2月3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渭南市乐康乳业三聚氰胺超标案件的查处情况。新华社对此进行了报道。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在会上通报称,乐康乳业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源头来自该市临渭区故市镇,社会人员马双林向乐康乳业销售的10吨过期奶粉导致了污染。

  据通报,乐康公司在2009年9月和10月,分两次从马双林处购买过期奶粉。在未获得这批奶粉的合格报告,也未送检的情况下,总经理张文学授意主管生产副总兼车间主任的朱书明,将所购的10吨奶粉按约1比2.5的比例,与乐康乳业生产的乳粉搅拌后,生产奶粉32.5吨,其中28吨销售给广东潮安县龙信食品公司。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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