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东方)2月3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渭南市乐康乳业三聚氰胺超标案件的查处情况。新华社对此进行了报道。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强在会上通报称,乐康乳业三聚氰胺超标奶粉,源头来自该市临渭区故市镇,社会人员马双林向乐康乳业销售的10吨过期奶粉导致了污染。
据通报,乐康公司在2009年9月和10月,分两次从马双林处购买过期奶粉。在未获得这批奶粉的合格报告,也未送检的情况下,总经理张文学授意主管生产副总兼车间主任的朱书明,将所购的10吨奶粉按约1比2.5的比例,与乐康乳业生产的乳粉搅拌后,生产奶粉32.5吨,其中28吨销售给广东潮安县龙信食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