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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引发工程款纠纷一审宣判

2010年02月23日 10:30 来源于 财新网
一级分包商以央视大火致所有工程结算停止为由,拒绝向二级分包商支付工程余款,引发纠纷;法院认为,一级分包商应向二级分包商支付剩余工程款120.8万余元

  央视新址北配楼工程款纠纷案,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判。

  据中国法院网2月22日报道,法院审理后认定,央视新址配楼工程的一级分包商中山盛兴应向二级分包商上海精锐支付剩余工程款120.8万余元。朝阳区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2007年1月18日,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精锐)与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山盛兴)签订央视新址电视文化中心分包工程合同。合同约定,上海精锐作为二级分包商,分包中山盛兴央视新址电视文化中心防水板的设计、供应及安装工程。付款方式为根据进度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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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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