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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洁夫力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

2010年03月04日 20:46 来源于 财新网
明确由中国红十字会建立器官捐献体系,今年将在十省市试点;脑死亡、心跳死亡两个死亡判断标有望共存,并允许器官供者和受者双方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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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刘京京 4日发自北京)实施已近三年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称《条例》),或将在2010年进行修订。

  在3月4日的全国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将发起提案,推动修订《条例》,方向之一是明确由中国红十字会建立器官捐献体系,促进中国器官移植的健康发展,“希望能在今年进行修订”。

  在黄洁夫看来,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条例》,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随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让中国的器官移植逐步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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