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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0年03月17日 15:00 来源于 财新网
河北省高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 17日发自河北)3月17日上午8点半,河北省高级法院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做出终审宣判,驳回黄松有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做出的无期徒刑的判决。

  黄松有,这位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学者型大法官,是中国1949年以来,因贪腐被查处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约两月前的1月14日,黄松有案在廊坊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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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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