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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灾害防御升级

2010年03月31日 12:09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将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多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关于媒体未按要求刊登预警信息将被罚款的规定存争议

  【财新网】(记者 张瑞丹 31日发自北京)从明天(4月1日)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生效。这也是中国第一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但《条例》关于媒体未按要求刊登预警信息将被罚款的规定存在较大争议。

  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每年由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2000亿元至3000亿元,占GDP的1%至3%。2008年年初席卷南方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前不久袭击华北地区的大风沙尘暴天气,以及目前正在西南地区发生的旱灾,均属于气象灾害。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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