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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长建议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2010年04月28日 17:00 来源于 财新网
孟建柱建议,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行为,可构成“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今日(4月28日)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并且提高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定最高刑。

  据中新网报道,孟建柱建议,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可构成“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报道称,孟建柱还建议对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研究增加拘留处罚措施,提高财产罚、资格罚幅度。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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