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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言化解律师法实施梗阻

2010年05月07日 22:29 来源于 财新网
来自侦查、起诉机关的意见认为,《刑事诉讼法》相比《律师法》属于上位法,这导致《律师法》的新规定被架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难以落实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长 7日发自北京)修订后的《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实施以来,围绕如何协调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尤其是如何落实新律师法中有关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执业权利,各界一直争议不断。

  2010年5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举办的“刑辩律师权利实现与控辩力量平衡”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透露,他所带领的“促进新律师法有效实施,保障刑事辩护律师权利”课题组正着手起草一份名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建议稿)》(下称建议稿)的文件,以期通过细化法律操作细则,消弭刑诉法与新律师法之间的矛盾。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修法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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