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原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一审获刑七年

2010年05月10日 15:43 来源于 财新网
全案20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七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四人获缓刑。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财新网】(记者 贺信 10日发自北京)央视大火案一审宣判于5月10日下午3时左右作出。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中央电视台原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的徐威危险物品肇事罪成立,处有期徒刑七年。全案20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七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四人获缓刑。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当天的宣判和之前开庭的时候一样,每位被告人仅允许一名家属进入旁听,诸多媒体记者亦被拒之法庭之外。

  据参与旁听的人士介绍,听到判决结果,20多位被告人均表现平静,不过有家属当庭失声痛哭。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