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消息,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
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据新华网消息,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
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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