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黄光裕案一审落幕

2010年05月18日 17:59 来源于 财新网
辩护律师认为量刑过重,尤其是财产刑部分。将会见黄光裕,征询是否上诉的问题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王姗姗 18日发自北京)5月18日上午10点10分,黄光裕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匆匆走出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西门,即陷入媒体记者的追逐和包围之中。

  旷日持久的黄光裕案终于一审宣判:原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单位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原北京中关村科技董事长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获刑三年,被处罚金1亿元;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