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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官员指使强拆致人死亡 被判11年

2010年06月01日 16:06 来源于 财新网
收受开发商贿赂10万元,指使其强拆民房导致房主服毒自杀,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收受开发商贿赂,越权指使开发商强拆民房导致一名房主服毒自杀。4月19日,颍上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新京报》报道,2008年5月,阜阳市政府决定拆迁扩建道双清路,但路边居民陈少远、陈少坤两户与承建商经多次协商未达成拆迁协议。2008年9月25日,曹颍章时任颍州区分管城建及市容等工作的副区长,指挥承建商天马公司和有关单位,违法将陈少远家位于扩建红线内的共计1700多平方米全部拆除。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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