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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零陵法院枪击案有报复因素

2010年06月02日 08:45 来源于 财新网
嫌犯朱军房屋买卖纠纷获胜诉,但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加之离婚、身患癌症,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另有报道称朱军离婚时,因涉及财产分割,曾上过法庭。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长 2日发自湖南)6月1日上午10点左右,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恶性枪击事件,一名男子携枪支闯入法院办公室扫射,当场造成3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犯罪嫌疑人随后吞枪自杀。当地警方初步怀疑,嫌犯杀人动机有报复因素。

  据新华社引用公安部门初步调查结果报道,凶手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零陵区支行守护押运队队长朱军,现年46岁,2006年因房屋买卖纠纷诉至零陵区人民法院,零陵区法院判决朱军胜诉,并由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2万元,八个月后由法院执行到位。但朱军认为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且滞纳金和房产证未执行到位,加之2003年与妻子协议离婚,2006年身患鼻咽癌,至今年诊断为晚期,由此产生怨恨、报复心理和轻生厌世念头。6月1日上午,朱军以验枪为由,通过该行枪库管理员骗取一支微型冲锋枪、两支手枪和子弹,酿成了三死三伤的恶性案件。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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