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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官孙海渟领刑13年 因收黄光裕百万贿赂

2010年06月03日 14:44 来源于 财新网
黄光裕给了国税总局原处长孙海渟一个信封,里面是十张银行卡,每张卡背面都写着“10万元”金额和密码
  【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菁 3日发自北京)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稽查三处原处长孙海渟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孙海渟收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黄光裕100万元贿赂,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检察日报》的正义网披露了上述消息。

  据财新网得到的黄光裕案一审判决书,黄光裕与孙海渟交往,源于国美公司的一件涉税事件。2006年8月,国税总局稽查局召集六省市税务稽查局负责人开会,统一部署对国美公司的税务检查。北京国税稽查局指派梁丛林和凌伟参加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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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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