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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放开本省农民工有条件入户城镇

2010年06月08日 16:27 来源于 财新网
农民工各项指标积满60分,即可申请入户;落户目标地以县城、中心镇为主,适当限制大中城市落户;外省农民工不在解决问题之列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 8日发自北京)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一直饱受诟病。广东省计划在三年时间内,通过积分达标制,使180万名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入户城镇。

  2010年6月7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明确,对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农民工即可申请入户城镇。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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