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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式立功”示范 被告人检举律师事件再现

2010年06月21日 17:26 来源于 财新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举报律师以求立功,进而导致律师获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得减轻或从轻处罚,中国整个刑事辩护制度正面临冲击

  【财新网】(记者 秦旭东 21日发自兰州)交错迷离的李庄案、龚刚模案看似已经尘埃落定,但被告人检举揭发自己律师的“龚刚模式立功”,对中国刑事辩护领域的影响却不断发酵——只不过,“这样的发酵没有酿出酸奶,而是臭奶。”

  6月19日至20日,在兰州举行的第四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上,言及刑辩律师执业环境和风险,与会者均不约而同提及李庄案、龚刚模案的负面影响。

  更为极端的是,被告人企图以举报自己的律师立功来减轻罪责的事件不断上演,成为笼罩当事人与律师信赖关系和刑事辩护制度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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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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