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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涉嫌受贿2959万受审

2010年06月26日 09:10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发现,陈绍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工程项目,解决诉讼纠纷,插手干预干部调整提拔等,为他人谋利,并伙同儿子、情妇受贿
  【财新网】(特约记者 罗小奇 26日发自北京)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25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此案为指定异地审理。此前重庆市一中院没有在其官网上发布开庭公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称,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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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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