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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试水廉政公积金 厅级干部月缴1600元

2010年06月29日 15:12 来源于 财新网
五年为一个时限,若无违规,到期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如有违规行为,则扣除已存金额50%到100%不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7月1日起,广东省江门市将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

  廉政公积金,即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

  据《南方日报》报道,《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凡是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均可自愿加入。

  报道称,廉政公积金缴存的标准按现任职务拉开档次:厅级干部1600元/月,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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