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7月1日起,广东省江门市将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
廉政公积金,即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
据《南方日报》报道,《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凡是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均可自愿加入。
报道称,廉政公积金缴存的标准按现任职务拉开档次:厅级干部1600元/月,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