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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全覆盖

2010年07月01日 15:21 来源于 财新网
各地应对不良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财新网】(记者 刘京京 1日发自北京)新医改已启动一年,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却未获实质性改善。卫生部不得不有所行动。

  6月3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务必在2010年内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商业贿赂出现反弹

  医药企业以“回扣”等形式向医院管理层和医生实施商业贿赂,以便在药品的招标采购、使用等环节上获得“照顾”,早已不是秘密,更被认为是大处方、看病贵的原因之一。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医药商业贿赂的金额一年近八亿元。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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