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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终审20人获刑

2010年07月06日 17:05 来源于 财新网
“上诉只是为了表明不服,是一种抗议的态度,至于结局,大家都心知肚明。”一名辩护律师在二审判决后说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6日发自北京)7月6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央视大火案所有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法庭之上,21名被告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只有部分家属情绪激动,当场哭泣。“这是预料中的结果”,本案多名辩护律师告诉财新记者。

  二审法院裁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和对随案移送物品的处理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约两个月前,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中央电视台原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的徐威等21人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成立,其中包括央视员工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多名事先并不知情的,参与烟花运输的农民、烟花仓库主人及无业人员。他们分别面临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四人获缓刑。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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