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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行弊案关键人侯明出庭受审

2010年08月05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曾任广发行旗下房地产项目公司副总,被起诉受贿160万元
  【财新网】(记者 刘卫 贺信)8月5日上午,广东发展银行(下称广发行)不良资产弊案的又一关键人物侯明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起诉受贿160万元。

  侯明于1966年3月出生于新疆,祖籍江苏南京,居住在深圳,工作往来深广两地间。2002年,侯明经广发行前副行长王新介绍,任深圳市广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海公司)副总经理。

  广海公司于2001年12月设立,由广发行100%控股的广东广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控)与深圳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下称海龙王)合作设立,其目的为共同开发深圳市深南中路的两幅合计7800平方米的土地(下称广海项目)。其中,广控持股90%,海龙王公司持股10%,后者不参与广海项目的经营,只参与分配利益,由广发行提供贷款作为“广海项目”的前期开发资金。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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