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就“省直管县”的问题跟大家共同讨论。特别要感谢会议主办方给我一个发言的机会。
“省直管县”大家非常关注,也可以说是我们省以下体制改革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怎么来看待这项改革,我觉得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其实任何改革都会有风险,不存在没有风险的改革,分析改革背后的风险,有助于达到改革真正的目标。我有一篇文章,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看论文集里我提供的那篇论文,在这里我想讲三个观点。
第一点,省以下的体制改革,实际上存在着与城乡一体化脱节,为改革而改革的倾向。首先是改革的目标不清晰。为什么要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省直管县”的改革,我们到底为了什么?有人说我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是为了解决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我说要是这个目标,那不需要进行这样的改革,完全就可以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来解决。有人说是这为了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给县里更多的权限,我说仅仅是扩权,也不需要这样的改革,发展县域经济也不一定需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去达成。其实这些都只是一个方面。可能还有人会说,我们真正的改革目标是建立三级政府架构,为行政体制改革打下基础。那我就要问,三级政府架构在中国是不是合适?是不是适合中国的国情?中国是13亿人口的巨型国家,法国才八千万人口,面积相当于我们一个省,他有四级政府,欧洲的这些国家都是和我们一个省差不多,人口比我们一个省还少,他至少有三级政府。在我们国家,如果说按照三级政府架构的设想,我们就靠省和县两级政府,就能把几千万人口、上亿人口的公共服务搞好,能有效地治理好,我对这个表示怀疑。从这点来看,真正从以人为本,从建立一个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来看,政府的规模是不是越小越好?这个问题需要重新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