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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枪杀两交警凶手一审获死刑

2010年08月10日 21:25 来源于 财新网
凶手胡益华先在浙江杀害一对青年男女,又在广东揭阳枪杀两名交警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今天(8月10日)上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益华故意杀人、抢劫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月2日晚,胡益华在浙江省义乌市绑架杀害一对青年男女,并抢走一辆黑色凌志轿车后逃逸;7月5日,胡益华在揭阳枪杀两名交警;7月8日中午在福建厦门被警方抓获。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胡益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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