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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原市委常委皮黔生一审被判死缓

2010年08月13日 15:08 来源于 财新网
受贿755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2.2亿元的损失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天津原市委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皮黔生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今日(8月1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皮黔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新华网报道,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间,皮黔生利用担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5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此外,1996年至1998年2月,皮黔生在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给国有资产造成2.2亿元的损失。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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