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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爆炸问责 厂长被刑拘安监局长被免职

2010年08月18日 17:31 来源于 财新网
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是振兴烟花厂违法启动生产,超范围组织生产
  【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旭升)今日(8月18日),黑龙江伊春市政府对伊春乌马河区爆炸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发生爆炸事故的鞭炮厂厂长金朝相、副厂长周世吉被刑事拘留。乌马河区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区长赵维强和乌马河区安监局局长程传信被免职。乌马河区安监局安检员刘纯亚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

  伊春市政府网站报道了以上处理结果。

  上述报道还透露,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是振兴烟花厂违法启动生产,超范围组织生产。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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