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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拟取消死刑罪名13个

2010年08月23日 14:25 来源于 财新网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盗窃罪等13项罪名将取消死刑
  【财新网】(记者 贺信)以减少死刑罪名为主要内容之一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拟取消死刑的罪名有: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稀动物、珍稀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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