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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罪 刑法拟增危险驾驶罪

2010年08月23日 14:55 来源于 财新网
草案提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财新网】(记者 贺信)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拟将酒驾和飙车纳入刑事处罚范围。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此次修订可视为对公众愤怒情绪的正面回应。这一轮公愤始于2008年底,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1人重伤。2009年6月,南京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连撞9人致 5人死亡、4人受伤,死者中包括1名孕妇。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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