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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意见将进入检方办案报告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制度化

2010年08月31日 10:18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辩护律师意见将成为检方办案报告重要组成部分,赵作海式冤案有望得以避免
  【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东晓)“辩护律师的意见将成为检方办案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一位官员8月29日透露,最高检正在究制定相关规定,对检察院办案报告的内容作出规范。

  这个规范性文件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将来的检察院审查报告要单独有一块关于律师的意见,其中包括律师对事实证据的意见,以及对法律适用的意见。”

  实际上,现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51条、252条规定了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其中规定,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是否需要起诉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其辩护律师意见;直接听取意见有困难的,还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来进行。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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