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作出了上述规定。生效时间为9月1日。
新规发布后,引起了一些境外代购从业者的担忧。举例来讲,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50%,以前,个人从海外邮寄价值1000元的化妆品,本应缴纳关税500元,但这部分关税可以全部予以免征;9月1日之后,1000元化妆品就要缴纳全额关税500元了。
今年7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作出了上述规定。生效时间为9月1日。
新规发布后,引起了一些境外代购从业者的担忧。举例来讲,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50%,以前,个人从海外邮寄价值1000元的化妆品,本应缴纳关税500元,但这部分关税可以全部予以免征;9月1日之后,1000元化妆品就要缴纳全额关税50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