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拜读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后撰写的报道《不应回避的灰色收入》一文,文中称王小鲁博士测算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注:约占当年GDP的30%多,加上这部分遗漏收入,全国居民收入为23.3万亿,约占当年GDP的77%),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笔者搜集了有关文献得知,2007年王小鲁博士也曾在《财经》杂志发表了《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一文摘要。今年的报告是2007年报告的延续,采用的是基本相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