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3日,《湖南省募捐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提请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一旦通过,将是国内首部对募捐行为作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可以弥补当前募捐立法的不足,而且可以为国家立法提供实践经验。”湖南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在会上进行草案说明时如是说。
据了解,在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法律对于募捐行为都有严格的规范。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告诉财新记者,1999年颁行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在起草过程中曾对公开募捐做出过专章规定,但终因争议过大而被取消。目前中国的法律中,对于募捐行为的规范基本上属于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