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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禁止灾难时教师不顾学生抢先逃生

2010年09月16日 17:49 来源于 财新网
还禁止了教师强制推销辅导资料、书籍和其它各类商品,禁止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十种行为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湖北省教育厅新制订的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中,禁止教师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不顾学生安危抢先逃生。

   据中新网消息,在师德行为规范中还禁止了教师强制推销辅导资料、书籍和其它各类商品,禁止在学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十种行为。同时倡导教师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或学生家长财物等十种行为。

   消息称,湖北省教育厅表示将建立考评制度,对违反“十禁止”规范的,5年之内,在名师评选、人才遴选等各级各类表彰奖励中实施“一票否决”,对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将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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