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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临渭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谢朝平

2010年09月17日 14:50 来源于 财新网
在渭南市召开的“8·09”案件新闻通气会上,临渭区检察院称,经检查委员会讨论,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今天(9月17日)上午,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朝平。目前,谢朝平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据陕西的西部网报道,陕西省渭南市今天上午专门就“8·09”案件举行新闻通气会,在会上,临渭区检方宣布了上述消息。

  报道称,新闻通气会上,渭南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渭南市公安临渭分局、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分别通报了对非法出版物《火花2010增刊—大迁徙》的查处、立案和侦查情况。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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