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宜黄一二把手——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认定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
此外,“9.10”自焚事件当天在现场带队的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其中,宜黄一二把手——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认定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
此外,“9.10”自焚事件当天在现场带队的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