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肖传国被判拘役五个半月

2010年10月11日 08:06 来源于 财新网
受害者方舟子和方玄昌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罪名认定和量刑结果均有异议,认为量刑过轻,应以故意杀人未遂追究责任
  【财新网】(记者 徐超)10月1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一审宣判,“方舟子遇袭案”的幕后主使者肖传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五个半月至一个半月不等。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罪名认定,被害人科普作家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财经》杂志科技编辑方玄昌有异议。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代理律师彭剑解释说,由于方舟子对法院采取的简易程序、快审快判的处理办法不认可,因而未能亲自到庭,方玄昌参与了庭审。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案件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