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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见义勇为后致匪徒重伤获缓刑

2010年10月22日 18:45 来源于 财新网
因见义勇为后不顾警员劝阻,用木棍砸向罪犯,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山东省沂水县法院对见义勇为后不顾警员劝阻将嫌犯殴至重伤的马某进行判决: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义网报道,2010年1月15日,马某接到山东沂水县某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徐某的电话,称有三人抢劫商店后正驾驶一辆黑色别克车逃窜,请求帮忙追堵。马某发现嫌疑车辆后,随即与徐某一同驾车追赶并拦截住三名嫌犯。但马某驾驶的车辆被现场群众误以为嫌犯的车,多处被砸坏。马某将其归结于三名罪犯,不顾警员劝阻,用木棍砸向罪犯,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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