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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开心网”案一审宣判 千橡败诉

2010年10月26日 20:04 来源于 财新网
千橡公司以后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时,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开心网获赔人民币40万元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千橡公司因侵犯了开心网(kaixin001.com)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权,被认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该公司被判决以后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时不得使用与“开心网”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开心网获赔人民币40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今日(10月26日),“开心网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报道称,2008年3月,开心网(kaixin001.com)上线运营。很快开心网发展迅速,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交网站之一。2008年9月,国内另一大社交网站巨头千橡公司提出收购开心网遭拒,2008年10月14日,千橡公司利用已购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一个仿冒的开心网,除网站名称一模一样外,服务功能、网站布局、页面设置几乎与开心网完全相同。被业界称为“史上最强山寨开心网”。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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