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方舟子遇袭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0年11月04日 11:32 来源于 财新网
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彭剑表示,对二审结果不服,会向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并提请检察院抗诉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广受关注的“方舟子遇袭案”尘埃落定。11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幕后主使者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半月,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五个半月至一个半月不等。

  被害人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代理律师彭剑对财新记者称,对二审结果不服,会向北京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并提请检察院抗诉。

  肖传国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同济医学院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拥有博士学位。因对被害人方是民(笔名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质疑其学术成果不满,肖传国雇凶袭击上述两人。在先后的遇袭中,方玄昌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裂伤;方是民腰骶部皮肤挫伤。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