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4月至2004年5月,王美忠担任新昌县七星管委会主任兼县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任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妻弟何伟峰,累计侵吞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1041.9316万元。
报道称,绍兴市检察院认为,王美忠、何伟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据新华网报道,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4月至2004年5月,王美忠担任新昌县七星管委会主任兼县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任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妻弟何伟峰,累计侵吞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1041.9316万元。
报道称,绍兴市检察院认为,王美忠、何伟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