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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减为15分钟

2010年12月23日 15:40 来源于 财新网
另外,适当降低了非居民区停车收费标准;对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给予政策优惠

  【财新网】(记者 张旭升)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出台,新方案中,适当降低了非居民区停车收费标准。缩小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将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此外,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给予政策优惠。

  12月23日下午,由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交通委等有关单位召开的“北京交通改善措施” 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以上消息。

  公布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做了如下调整:

  一是适当降低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也就是二类地区占道收费由每小时七元降至为每小时六元,三类地区由原方案每小时三元降至为每小时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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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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