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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瞒报矿难 遗体秘运至外地

2011年01月17日 11:44 来源于 财新网
先把遗体秘运至外地,然后矿方派代表与死者家属进行谈判,最终达成向各遇难家属赔偿50-300万元不等的协议。目前,矿长刘永田已被刑事拘留

  【财新网】(记者 许菁)2010年6月,陕西府谷县府新煤矿发生矿难造成6人死亡,遇难者遗体被矿方秘密运至鄂尔多斯市私了。直到近日网络上出现遇难死亡者名单,这起被瞒报半年多的事故才被曝光。

  2010年12月24日,网易论坛一篇名为“陕西省府谷县府新煤矿6.21矿难瞒报何时” 的帖子引起各界的关注。该帖称,2010年6月21日下午5时许,陕西榆林市府谷县新民乡府新煤矿为应付上级部门检查,违规将密闭的巷道打开,致大量有害气体涌出,6名正在井下作业的矿工中毒死亡。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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