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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女童感冒输液后成植物人

2011年02月09日 20:38 来源于 财新网
家长被判与诊所同责;其父亲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将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KEhX51fE](https://a.caixin.com/KEhX51fE)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山东平度市一名7岁女童因感冒在当地街道一诊所输液,却因此成了植物人;将诊所告上法庭的孩子父母,经过两年的等待,却得到与被告各承担50%责任的判决。

  据山东的《城市信报》报道,2008年10月27日,在平度市某小学读2年级的7岁女童因感冒被其母亲宿文芳带到了城关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红旗路诊所就诊。在该诊所打吊瓶的过程中,女童突然颤抖,并发生休克。宿文芳随即将其送往平度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成了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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