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将不得随意进入拍卖市场。
国家文物局网站日前公布了1月11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会议确定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重点,规定九类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地或者应严格审核。
据《光明日报》报道,国家文物局表示,在2009年1月佳士得拍卖圆明园文物事件中所作声明,不仅是针对国外企业,也是针对国内文物拍卖企业。但令人痛心的是,近来国内一些拍卖企业,为了商业利益大肆炒作。为此,再次强调,对于标的中涉嫌掠夺文物的必须明确提出撤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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